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9-02为保障研究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规范研究生工作室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工作室是研究生开展科研、学习的重要场所,主要用于研究生培养与科研活动,不得用于开展与科研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二条 研究生工作室实行统一分配、实名登记、专人专用制度,严禁私自占座或随意调换座位。如需调整工位,须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并报学院研工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三条 研究生因出国、实习、休学等原因长期外出(半年及以上),学院可视情况收回工位,待返校后重新申请。毕业或离校前,研究生应及时清理个人物品,办理退位手续,归还钥匙。
第四条 研究生工作室实行室长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室长一名,由研究生推选或辅导员指定(报学院研工办备案),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卫生值日安排,每周检查卫生情况,督促成员保持整洁。
第五条 值日生负责每日公共区域卫生,监督最后离开人员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第六条 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严禁堆放快递盒、废旧书籍、废旧电脑等与学习无关杂物;严禁在工作室内吸烟、饮酒、留宿、饲养宠物、喧哗打闹。
第七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吹风、电热锅、取暖器等);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管制刀具。
第八条 爱护公共设施与设备。严禁损坏、擅自搬动公共设施;严禁在桌椅、墙面乱写乱画、乱贴乱挂;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 如有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经多次提醒未整改的,学院将酌情收回相应工位。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25年9月1日起试行,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