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程序与要求(试行)
发布日期:2025-10-23为规范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推动学科高层次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工作程序
(一)初步筛选
各学科负责人与相关院系领导成立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教育与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方向与学科契合度、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筛选拟面试人选。
数学学科工作组:周焕松、张亮、曾小雨、万源
统计学科工作组:肖新平、陈家清、文江辉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综合办公室依据学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对拟面试人员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工作组共同议定正式面试名单。如果工作组分歧较大,由学科负责人和院长研究决定。
(三)教授会面试
进入正式面试的人员将依次在院教授会上进行个人业绩陈述与教学试讲。面试结束后,教授会进行集中评议与投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四)党委政治把关
学院党委指导数学系、统计学系、数学中心党支部与拟面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意识形态等方面表现。党委会听取汇报并出具政治把关意见,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五)党政联席会审定
召开党政联席会,综合教授会面试结果和党委政治把关意见,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人事处审核。
(六)确定上会名单
根据人事处反馈意见和上会名额,结合面试人员的入职意愿、通过学校人事人才领导小组的可能性等因素,由院长、书记和学科负责人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排序,按程序推荐至学校人事人才会议审批。
二、引进要求
(一)学历要求
原则上应聘者本科毕业院校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年龄要求
原则上引进人才男性不超过32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外单位调入人员不受此限制。
(三)学科方向
数学学科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数学专业完整的教育背景(本、硕、博);统计学学科人才的研究方向须与学科建设重点高度相关,能够有力支撑统计学学科发展。
(四)特殊情况
对确属学科急需或具有突出业绩的特殊人才,由学科负责人报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予以审议。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10月23日